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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武汉武昌区如何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(3)

发布:2022-09-07 14:42,更新:2022-09-07 14:42

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,决定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的,应当发布受理决定;决定不予受理的,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,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,并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

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,应当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。如需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核实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,许可机构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实。

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授予行政许可的决定。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,经相关负责人批准,可以延长期限,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理由。

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条件的,许可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,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》。

申请人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,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,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理由,并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。

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。格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社行政部门印发管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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